南京市教育局主办
最新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 2006 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2005 年度我市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已于日前顺利结束。根据宁教财 [2005]17 号文《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启动 2006 年度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就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2006 年度住房补贴发放对象

  由财政核拨经费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中,已购房(购买房改政策性住房除外)的在职老职工(注:老职工是指 1998 年 11 月 30 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不达标的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和 2001 年 7 月 1 日以后去世的职工,下同)与 2006 年 1 ~ 9 月份退休的老职工。

  二、召开 2006 年度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布置会

  为了进一步明确今年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思路和要求,我局决定召开 2006 年度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布置会,会议时间: 20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00 ;会议地点:市教育局 8 楼会议室;参会人员:各单位分管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员。

  三、做好住房资金专户的清理工作

  请留有住房资金(含公有住房销售款)专户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各自的住房资金账目,及时与我局、市房改和银行等部门核对资金余额,杜绝专户管理混乱现象的产生。同时各单位在 2006 年 4 月 7 日前要向我局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书面上报清理结果。

  四、发放批次和日程安排

  2006 年度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申领对象是已购房的在职老职工,第二批申领对象是 2006 年 1 ~ 9 月份退休的老职工。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申领人员的日程安排:

  3 月中旬至 4 月下旬,各单位对申领人员进行初审并且公示;

  4 月 30 日前,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有关电子表和纸制表格交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6 月上旬,我局将上述表格交市房改办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领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人员,退回给有关学校进行处理。

  第二批次申领人员的日程安排:

  10 月上旬至 11 月上旬,各单位对申领人员进行初审并且公示;

  11 月 10 日前,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有关电子表和纸制表格交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12 月上旬,我局将上述表格交市房改办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领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人员,退回给有关学校进行处理。

  12 月中旬,我局根据市房改办审核后的人员名单和申领金额向市财政局申请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2006 年年底前我局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给各单位,各单位连同自己应负担部分,将住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职工个人。

  各单位要加强住房补贴发放的组织领导工作,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考核、责任到人。同时还要加大对住房补贴申领人员的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审核个人的申领材料,在总结 2005 年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经验基础上,确保 2006 年度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南京市教育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南 京 市 教 育 局 主 办